精选刊文|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

刚刚发布,从严打击违规减持!

‌韶又‌ 2024-10-30 05:20:36 供应产品 8344 次浏览 0个评论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又有利好传来!
就在刚才,北交所发布公告称,将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北交所称,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过程中,接盘方若出现违规动作,将会给市场造成一定压力,必然会引发市场关注。分析人士认为,及时出台类似的公告会给市场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避免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
今天,北交所公告称,近日,北交所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北交所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北交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去年,中国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等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等。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加大对关键少数减持行为的监管力度,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北交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于去年9月26日发布实施。
本次规则修订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一是明确不得减持情形,传递从严监管信号。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存在亏损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市场表现、经营业绩绑定,防止随意套现走人,引导其注重经营质量,积极维护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保留适度盈余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暂不将减持限制与分红情况挂钩。
二是细化具体执行标准,便于理解执行。规定破发、破净不得减持情形的具体计算标准及判断时点,明确受限减持方式和减持时间区间,以便市场参与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因误读规则导致的违规行为。
三是明确特殊主体比照执行的口径,防止监管套利。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照执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执行,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根据规则,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其他主体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通过北交所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在首次大宗交易卖出或向北交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手续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指引第四条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杨赐

创金合信基金魏凤春:投资思维的三点新变化 半导体板块集体爆发,中芯国际、澜起科技、寒武纪等20%涨停,半导体ETF(512480)成交额突破8.6亿元 港股重磅!刚刚,李家超发声! 美国工厂里的机器人开始“丢饭碗”了…… 股指期货延续涨势 IM主力合约涨7.22% 德国工业产值反弹 受汽车产量波动影响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下调635点 或受美元指数影响 山东一餐饮店突发大爆炸,房屋彻底崩塌:深入事发过程与反思 制定骑手处罚制度的人被迫送外卖——背后的故事与反思 水军狂发正面评价:如何让真实评价沉帖?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uu68.top/news/844809.html,本文标题:刚刚发布,从严打击违规减持!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